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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家长和学生 青海省教育厅发布开学提醒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6 13:30:00    

8月25日,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获悉,本学期各地中小学原则上于9月1日开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统筹安排,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中小学不得以未完成假期作业等事由拒绝学生返校,对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按时返校(园)的,按照相关规定提前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跟踪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秋季学期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教材发行部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做到“课前到书”。督促指导幼儿园严格落实本市(州)教师保教用书征订要求,不得为在园幼儿征订教材教辅。

今年是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各项工作要求,逐条对照其中的11个方面75条规范管理清单,开展自查整改,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

教学时长方面。本学期各地中小学原则上9月1日开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标准,本学期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时间分别不少于20周和19周,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教学管理方面。各中小学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和《青海省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等文件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幼儿园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有效杜绝“小学化”倾向。

学生减负方面。各中小学监督和指导教师合理设计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与时长,减轻学生负担,杜绝重复性、惩罚性、机械性作业;建立作业检查台账,统计各学科作业量、作业类型及学生完成时间。科学安排考试,遵守考试管理规定,避免频繁考试增加学生负担。切实保障学生休息时间,严格落实学生睡眠要求,保障课间休息,杜绝挤占“课间十分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活动,确保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控辍保学方面。各地各校认真落实“双线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全面加强在册在校学生管理,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核查学生返校报到情况。对未及时返校报到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疑似失辍学的,及时书面报告政府,开展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工作。严格落实新修订的《青海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杜绝出现虚假注册、空挂学籍等问题。

校园安全方面。各地各校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形成协同工作合力,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安全教育宣传不到位不开学、校园安全隐患不排除不开学,深入开展护校安园、心理健康、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和防火防灾等“7个行动”,切实有效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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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海都市报;

责编:亚君;

监制:马小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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