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幼儿园预收费,赣州一地发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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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7 10:46:00
关于严禁全县幼儿园预收费的通告
为规范对全县幼儿园的收费管理,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全县幼儿园收费等问题通告如下:
一、全县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等应在开学报名时统一依法依规按照学期或按月收取,不得跨学期提前预收。
二、全县所有幼儿园不得提前收取定位费。请各位家长不要向就读幼儿园缴纳定位费或其它预收费。如有幼儿园要求家长缴纳定位费或其它预收费的可直接拒绝。
三、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四、暑假期间,禁止任何幼儿园自行或将场地租赁给个人、非法培训机构举办“幼小衔接班”“拼音班”“识字班”等培训班。
如有以上违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同时请向会昌县教育体育局举报。举报电话:0797-5636589。
会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