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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不良债权化解新路径 深圳首例“带封带押过户”公证成功落地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6 09:24:00    

在传统司法处置模式下,法拍房产需经历司法查封、法拍、交付腾退、债权分配等复杂环节,处置周期冗长,实现债权率低。记者从深圳市先行公证处了解到,为平衡债权人、债务人权益与盘活不良资产,深圳市先行公证处联合法院创新开展"执行+公证带封带押过户"不良资产处置机制,近日成功办结深圳首宗“带封带押”过户案件,为不良债权处置开辟"法治化+市场化"的高效解纷新模式。

房产抵押查封无法过户怎么办?

2024年初,张女士向某银行申请贷款并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同年9月,因贷款逾期违约,银行依公证债权文书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于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其抵押房产。此时,买家李某有意购买该房产,但房产因抵押及查封状态无法办理过户,交易陷入僵局。

2025年5月6日,在法院主持下,银行与张女士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深圳市先行公证处对张女士与买家李某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及《确认声明书》办理公证,明确资金监管流程:定金由居间方代收托管; 首期款由买家存入银行监管账户,经银行确认收款后,公证处协助办理解除查封及抵押登记;按揭贷款专项使用,买家申请的按揭贷款由银行审批通过后,直接划入银行监管账户,专项用于清偿张女士剩余债务。

公证办理完毕后,法院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及公证书解除房产查封。买卖双方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带押过户登记:银行监管账户内的首期款及按揭贷款优先用于清偿债务,剩余房款按协议支付给张女士。最终,买方顺利取得房产证,张女士通过交易资金全额清偿债务,银行同步完成抵押物处置,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和买受人三方共赢。

公证赋能缩短法拍房处置周期

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债务人名下抵押房产被法院查封。传统司法处置需历经评估、调查、公告、竞价、交付、分配等环节,处置周期通常超过6个月,且存在资产贬损的风险。

在"带封带押过户"模式下,公证机构联合法院、金融机构构建三方协作框架: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债务人与买受人以市场合理价格确定交易金额,交易资金通过"居间托管+银行专户监管+债务直接清偿"的闭环运行,从确定交易至交割完毕,仅10个工作日即完成,实现不良资产高效盘活、交易安全强力监管、各方利益均衡保护的突破性进展。

针对查封房产自行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串通转移财产嫌疑""虚假交易风险""资金监管盲区"等信任壁垒,公证机构通过四项机制筑牢风险防线:一是交易真实性核验,运用人脸识别技术、交易背景核查、合同要素公证三重验证,确保交易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防范"阴阳合同"等法律风险;

二是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对原债权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债务人违约后快速进入执行阶段,跳过诉讼阶段,节省金钱、时间成本;

三是资金闭环管理,建立"三级资金监管模型",即“居间托管+银行专户监管+债务直接清偿”,银行实时监控资金流向,确保购房款优先用于清偿抵押债权,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控制、余额可核查"的全流程监管体系;

四是权益保障衔接机制,与法院执行程序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确保交易流程与司法程序有效衔接,防范执行异议风险。

从"被动获偿"到"共赢生态" 实现价值重构

据介绍,"带封带押过户"的创新模式,实现了不良资产处置的多维效能提升:从债权人维度,极大缩短不良贷款回收周期,并通过带押过户,完成抵押人的变更,实现从“不良”至“优良”债权的转换,一举多得。

从债务人维度,实现意思自治,掌控资产处置主动权,有效避免司法拍卖可能产生的折价损失,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信用修复创造空间;

从买受人维度,买受人以合理价格购得优质资产,同时规避了法拍房常见的"腾退难""税费争议"等隐性风险。

而从法院维度,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和善意执行理念,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执行公信力和诉讼群众获得感,节约司法资源,破解执行难困局。

法律界人士认为,深圳市先行公证处与法院协作创新实践的“执行+公证带封带押过户”机制,以制度协同破解多重困局,借助资金闭环监管与权属变更保障,既确保债权及时清偿,又最大限度维护债务人的财产权益;以市场化交易替代强制拍卖,减少资产处置损耗的同时,又有效降低买受人产权风险。这一机制创新,将实现被动执行向自动履行的转变。将单向清偿升级为多方共赢。

深圳市先行公证处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持续深化司法与公证的协同创新,努力实现让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成为优化社会治理、夯实法治根基的生动实践。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