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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文:推动设立每周一天“无书面作业日”,也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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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洋洋 报道

5月23日,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优化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育人水平的通知》当日发布。通知明确规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推动设立每周一天“无书面作业日”。

记者从《通知》中看到,上海要求中小学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规范作业时长和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回家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还将推动设立“无书面作业日”。推动学校逐步建立“小学每周一天无作业日、初中每周一天无书面回家作业日”的制度,保障学生适量运动和正常休息,引导学生用好课余时间多和大自然接触,到社会场馆中学习,与家长一起游戏、运动等,让学习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记者注意到,在该通知附件《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负面清单》中,第7条规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家长给学生布置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