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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护航 推进生态司法平潭实践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9 11:44:00    

“短短几年,这里已经变成了森林海!”近日,平潭检察院检察官李坚在君山片区裕藩湾回访时不禁感叹道。

十年间,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对于平潭自贸片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的立体化实践,这片生机盎然的森林海便是这一创新探索的见证。

在平潭这片滋养生态司法创新的热土上,每一抹新绿都镌刻着生态法治的实践密码,法治力量如同润泽万物的春雨,助力平潭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更加鲜明。

构建生态治理多元共治格局

春风拂绿,万物复苏。踏入裕藩湾,一幅旖旎的生态画卷徐徐铺展。沿海岸线的防护林如层层翠浪,构筑起坚实的绿色屏障。四年前,这里因生产活动等因素,海岸带生态一度遭受重创。

“之前因养殖场排污程序不合规、垃圾随地丢弃等问题,造成养殖场周边污水横流,臭味扑鼻,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李坚回忆道。

平潭检察院联合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实验区相关部门,快速锁定养殖场违法事实。“我们邀请专家团队全程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在判定沿海防护林因污染物侵害导致大量死亡后,立即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三份检察建议。”李坚说。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开展整改行动,依法责令关停整治了12家违法用海的养殖场,补植98.8亩沿海防护林,清理10余吨固体垃圾,并在专家的支持下,助力裕藩湾争取3亿元中央专项修复资金支持,为这片土地的重生注入强劲动能。

“行政机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根据职责分工,在行政执法、刑事诉讼、公益诉讼三个阶段加强衔接配合协作,共同破解证据收集、检验鉴定、修复评估衔接问题,同步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执法司法无缝衔接。”李坚说。

拓展生态损害赔偿实践路径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时常会遭遇生态难以恢复原状的棘手困境,怎么办?

2024年10月,平潭检察院办理了平潭首起通过认购海洋碳汇(蓝碳)替代修复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针对涉案红珊瑚无法恢复原状的情况,平潭检察院创新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思路,引导涉案人通过购买50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平潭岚碳”生态产品,实现碳汇替代性补偿生态。

“推进以认购碳汇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是平潭检察院在恢复性司法实践基础上,构建多元化公共利益损失补偿体系的创新探索。”平潭检察院检察官陈为闽介绍,过去,涉案人员直接缴纳生态修复金来推动生态修复,如今可创新性引导自愿购买司法碳汇。

“重点在于修复生态,而非单纯惩处。”秉持这一理念,平潭检察院先后与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实验区公安局等部门协作,推动引导涉案人员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等不同阶段以购买司法碳汇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

近年来,平潭检察院以“岚岛检察蓝”文化品牌为引领,从机制创新入手,建立集“公益联盟+智慧辅助+法治教育”于一体的海洋生态公益检察微共治模式,不断健全合作协同体系,实现“三衔接三同步”机制与海洋生态公益检察微共治机制相互融通,为生态治理凝聚强大合力。

数据显示,平潭已累计督促缴纳生态修复金1880余万元,累计缴纳碳汇损害赔偿金近9万元。通过碳汇进行替代修复,引导当事人购买碳汇850余吨、金额8.5万余元,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起效。

来源:平潭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