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永昕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多项决议公布
2025年4月18日,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会议由李孟勇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个议案。包括《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其中,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3,873,8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共计分红 10,743,210.00 元。
公司还拟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多家银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总计达 10,400 万元,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周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部分贷款以公司所有的奉化市江口街道民营科技园聚宝路 11 号房屋和土地所有权(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 0021250 号)设定抵押。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