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家科创板未摘U公司纳入成长层 将受益两项“新老划断”安排
中经实习记者 孙汝祥 记者 夏欣 北京报道
6月25日,上交所新制定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以下简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截止。
而自《指引》正式发布之日起,此前已上市且上市后尚未首次实现盈利的科创板公司,即未摘U公司,将被纳入科创成长层。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目前科创板共有32家未摘U公司,届时将成为科创成长层存量公司。
“存量公司受益明确,增量公司面临更高挑战。”资深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成长层在调出标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两方面实施新老划断,利好存量未摘U公司,有利于改革的稳步推进。
两项制度“新老划断”
6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6”改革措施。
同日,上交所公布配套业务规则之一《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规定,该《指引》发布前已上市且上市后尚未首次实现盈利的科创板公司,自《指引》发布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科创板共有54家未盈利公司上市,累计已有22家公司实现摘U,未摘U公司尚有32家。根据《指引》,这32家未摘U公司将成为科创成长层存量公司。

而对于科创成长层存量公司,《指引》在调出标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两项制度上将设施“新老划断”。
对于新增公司,调出科创成长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对于存量公司,《指引》仅要求“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
此外,投资者投资新注册的科创成长层企业需要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但投资存量未盈利企业则不受影响。
“存量企业受益明确,增量企业面临更高挑战。”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存量企业直接纳入成长层,调出仅需“首次实现盈利”,门槛较低,流动性还算稳定。
田利辉认为,相比之下,增量企业调出需满足更高标准,且投资者需额外签署风险揭示书,流动性压力更大,合规成本更高。政策上,增量企业可享资深机构投资者支持及IPO预审机制,但短期盈利压力与信息披露负担更重。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叶小杰指出,从监管与约束性来讲,调出标准实施“新老划断”,既对老企业保持了一定的制度稳定性,又促使它们以新规则为导向,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与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加速在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发力,向盈利及可持续发展阶段迈进,拓宽企业后续发展的边界与空间。
科创成长层传递重视与支持信号
根据《意见》,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在叶小杰看来,将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纳入科创成长层,向投资者明确传递出政策对这类企业成长性的重视与支持信号,有望提升投资者对未盈利企业的预期,吸引更多关注与资金投入,改善其在市场中的估值及融资环境,助力企业通过股权融资等渠道获取更多发展资金。
君实生物-U对记者表示,科创板最新一轮改革体现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与时俱进,为新兴产业等前沿领域的发展提供更配套的制度。也照顾到未盈利科创企业风险高、回报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等一些共通特点,探索用更加包容、灵活的方式支持这类企业的发展,同时提出更高的管理和监督要求。
君实生物-U认为,科创成长层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可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引导一个更健康、更包容理解的投资生态,助力企业的核心价值能被市场更清晰地认知,让真正具有科创实力的企业能够脱颖而出。
“同时,纳入成长层,强化企业对主要风险的揭示,对于企业经营有着更强的监督功能,也能更加促进公司更严格落实自身主业的发展和经营效率的提升,早日扭亏为盈。”君实生物-U表示。
上交所表示,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尽快发布实施科创板改革配套业务规则,推动相关改革举措落实落地,持续提升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能级。
至于科创板未来改革及制度优化方向,叶小杰认为,首先应进一步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力度与质量。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获取关键信息来做出投资决策。同时加大对虚假披露、误导性陈述等问题的惩处力度,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其次要优化交易机制设计,例如适度放宽涨跌幅限制、引入更多做市商等,提升市场流动性和活跃度,增强对优质科技企业的吸引力,降低其融资成本。
最后,叶小杰指出,需完善退市制度,使其与科创成长层以及其他板块定位相匹配,形成顺畅的进出通道,让不符合科创板定位、无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有序退出,保留精选优质企业,持续优化科创板这一市场生态,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科技产业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长远目标。
(编辑:夏欣 审核:何莎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