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质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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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9 15:30:42
质押权,也称为质权,是指 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这种权利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主要特点是转移占有。
质押权的主要特点包括:
转移占有:
质押权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财产(动产或权利)的实际控制权转移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
优先受偿: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对质押物进行处分,并以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物多样:
可作为质押物的包括动产、金钱和权利等几类,其中动产质押物主要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的物品。
法律依据:
质押权受到《民法典》等法律的明确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了质押权的设立、行使和实现方式。
质押权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形式:
动产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如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
权利质押:指以可转让的权利(如股权、知识产权等)为标的物的质押。
总之,质押权是一种重要的担保物权,通过转移占有和优先受偿的方式,确保债权人在债务违约情况下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