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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信息属于审计证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41:10    

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和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信息。审计证据包括以下几类:

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

会计记录包括对初始会计分录形成的记录和支持性记录,例如支票、电子资金转账记录、发票和合同;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会计分录以及对财务报表予以调整但未在账簿中反映的其他分录;支持成本分配、计算、调节和披露的手工计算表和电子数据表。

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

这包括被审计单位会议记录、内部控制手册、询证函的回函、分析师的报告、与竞争者的比较数据等。

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

例如,通过检查存货获取存货存在性的证据,通过询问获取有关人员的陈述,通过观察获取环境证据等。

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

其他证据

包括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实物证据包括固定资产、存货、有价证券和现金等;书面证据包括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核算资料;口头证据包括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的言词材料;环境证据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地理位置、外部环境等。

综上所述,审计证据包括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以及其他证据如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