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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哪些合同要招标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05: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以下类型的合同必须进行招投标: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包括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进行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的项目

这些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总结来说,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合同主要包括涉及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使用国有资金或外国政府贷款、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以及特定情况下的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