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结婚怎么离婚
在外地结婚离婚的办理方式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户籍地、居住地以及是否同意协议离婚等因素。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和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
确定户籍所在地
如果双方户籍地相同,则可以在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户籍地不同,可以选择在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准备材料
双方户口本
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
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离婚协议书
提交申请
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到选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等待审查与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确定管辖法院
如果双方均在外地且无法回到户籍地办理,或者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起诉方可以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准备材料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愿意等待30天冷静期,可以2次到老家民政局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可以选择网上起诉离婚。
提交诉讼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作出判决。
注意事项
异地协议离婚
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诉讼离婚的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冷静期
协议离婚需要等待30天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建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