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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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22:48:40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也称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是指 行为人由于年龄、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虽然具有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或降低的情况。这种状态介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之间,属于刑法上的一个特殊担责范畴。
具体来说,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包括以下几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这部分人犯罪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这类人虽然具有责任能力,但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
这类人在犯罪时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盲人:
与又聋又哑的人类似,盲人在犯罪时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因其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减弱,在法律上获得了一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待遇。具体如何处罚,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