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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证据需要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8:35:49    

离婚的证据可以分为几大类,具体如下:

主体身份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本,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当事人存在夫妻关系。

小孩出生证、户口簿、收养证、出生证明,证明子女的相关情况。

感情不和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夫妻一方存在出轨、嫖娼等过错的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

向有关部门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家暴的照片、录音录像,医院诊疗记录、病例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理的结果材料。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如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水电费缴纳记录、居委会的居住证明等。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如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亲子鉴定报告、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等。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企业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车辆、知识产权、债权、住房公积金、理财产品等。

分割财产的证据,证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收入证明,证明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抚养孩子。

教育背景,证明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居住条件,证实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

照顾孩子的经历,证明具备育儿经验和能力。

其他相关证据

基础证据,如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等。

婚姻关系破裂的具体情形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

证人证言,如邻居或亲友的证言。

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分居协议、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分居满2年的证明等。

在收集离婚证据时,应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尽量多收集能够直接证明感情破裂和财产情况的证据。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考虑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