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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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17:21:40
注销分公司需要以下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需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且加盖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并注明注销的原因。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完税证明。
分公司在银行的清户证明。
分公司公章。
分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分公司联系方式。
税控设备。
如果公司没有独立会计,则需要准备年度、上季度、上月的财务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分公司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建议:
在准备注销分公司时,请确保所有文件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提前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注销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