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办理抵押登记的一般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抵押人身份证件
抵押物权利证书或凭证
登记申请书
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如为最高额度抵押合同)
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抵押当事人提交主合同及抵押合同、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等
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
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抵押物清单、房屋评估报告等其他必要材料
受理与审核
抵押登记部门受理申请并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备
审核内容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准许进入抵押交易市场的条件、权属证书的真伪等
办理登记
登记机关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对于非备案经办人前往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领取权属证书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持收件收据至发证、收费窗口领取权属证书
登记机关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抵押情况注记并交给借款人,同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归档
办理完毕后,将登记材料归档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抵押登记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