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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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5:43:10
林业“三定”和“四固定”是 二十世纪五十至八十年代中国林业改革中的两个重要政策。
林业“三定”
定义: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时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
目的:通过稳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以改善林业管理,促进林业发展。
林业“四固定”
定义:将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固定给生产小队使用。
时间: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
目的:在土地改革确权和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牲畜、农具、劳动力进行统一调整和固定,以加强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
这两个政策分别在不同时期对林业和林地的权属和管理进行了重要调整,对当时的林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