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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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则还需提供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则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购房人已婚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若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需提供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已盖章的《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购房人单身
购房人为单位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预售合同需包含此内容)。
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及分户平面图(各两份)。
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购房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共有情况需提交共有协议。
如房屋存在贷款,需提供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如适用)。
其他所需材料,例如购买二手房时可能需要提供原房产证、房屋转让合同等;通过法院判决等方式取得房产时,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建议提前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咨询,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从而顺利完成房产证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