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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权利指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39:10    

船长的权利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指挥命令权:

船长负责船舶的管理和驾驶,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船员、旅客和其他在船人员都必须执行。

行政管理权:

船长在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违法犯罪的发生或扩大,以及防止违法、犯罪嫌疑人销毁、藏匿证据等。

公证职能:

船长负责证明船上发生的出生或死亡事件,并在必要时进行海葬等公证事务。

应变职能:

船长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船舶、人员、所载货物的安全,有权采取非常措施以应付突变事件。

代理职能:

船长在法律规定的代理权限内,以船公司的名义同第三人为意思表示,并将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直接归于船公司承受。

弃船决策权:

在船舶发生事故且危及船上人员和财产安全时,船长有权作出弃船决定,但除紧急情况外,应报告船舶所有人批准。

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的绝对权利:

船长负责船舶的安全与秩序,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船舶和船上人员、文件、邮件、货物以及其他财产。

安排值班权:

船长有权安排船舶的值班工作,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这些权利使得船长在海上航行中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障船舶、人员和货物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