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监察法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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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9:01:10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
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
提供虚假情况或掩盖事实真相
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
干扰调查工作
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
报复陷害
监察对象对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
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
未经批准、授权处置问题线索,发现重大案情隐瞒不报,或者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
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人信息。
对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逼供、诱供,或者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违反规定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
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报告失实、处置不当。
违反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违反规定限制他人出境,或者不按规定解除出境限制。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