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安徽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和政策如下: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需携带病历本、参保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在出院时在结算窗口直接进行结算。个人需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报销比例:在参保县、市、区的一级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55%,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60%。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在一级医院及以下的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5%,起付线为200元。
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为500元。
在市属三级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为700元;在省属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为1000元。
在市外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在外省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按当次住院费用的20%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不足2000元按2000元算,报销比例统一为60%。
大病医疗费用报销
费用在5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60%;费用在5-10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65%;费用在10-20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75%;费用在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大病报销的起付线在1-2万元以内,省内最高限额为20-30万元,省外最高限额为15-20万元。
异地就医报销
患者需携带身份证和新农合医疗证到参合地经办机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和转诊备案手续到参合地经办机构报销。
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本地就医报销
在本地就医的,出院时直接结算,不需要报销手续。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
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当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市医保中心电话备案。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报销结算。
门诊特定项目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必须按门诊统筹的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使用普通病历,方可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
建议:
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以确保顺利报销。
对于异地就医,建议提前办理转诊备案手续,以减少报销流程中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