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怎么立案
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步骤如下:
提交起诉材料
原告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中应包含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审查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将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原告资格、被告明确性、诉讼请求具体性、事实和理由的充分性以及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等。
立案决定
如果起诉材料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在七日内立案,并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
如果法院认为起诉材料有欠缺或基本证据不足,会要求当事人进行补正。补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将在当事人补正后七日内立案。
如果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将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通知原告。
缴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收到法院的开具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应在七日内预交诉讼费用。未按时缴纳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领取立案材料
当事人持缴费回单到原法官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
在线立案
申请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网上立案系统在线提交立案申请,包括申请人信息、案件类型、请求和事实、以及必要的证据等信息。法院审核通过后,将通知申请人预约立案时间,然后申请人需按通知前往法院进行在线立案。
建议当事人在进行立案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准确,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立案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