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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被收购员工怎么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1:58:45    

国企被收购后,员工的安置问题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以下是具体的安置措施:

全部接收与过渡期

所有员工原则上全部接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给过渡期,一般控制在两个月(或更长时间)以内,以保证收购的顺利进行。

竞争上岗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过渡期结束后,所有留下来的员工,一律竞争上岗,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以及该法实施后至收购基准日之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目标公司一律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避规避开双倍赔偿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

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被并购后,公司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高补偿年限为12年。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内退与自谋职业

某个年龄以上的员工,一律办内退,具体年龄的设置要综合考虑人数和费用,即考虑公司的承受能力。

不愿去的员工,根据上班年限,一年补偿多少钱,然后让其自谋职业。

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企业被收购后,员工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且连续计算,工作年限也不受其影响。如果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建议

员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在国企被收购后,员工应详细了解自己的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工作年限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公司沟通:员工应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收购后的安置方案,包括是否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补偿标准等。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员工对收购后的安置方案有异议,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当地劳动部门或律师咨询,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公正合理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