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被告不给怎么办
当被告在执行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后仍不履行给付义务时,原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强制执行
原告可以向作出判决或调解书的法院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查找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履行还款义务。
申请财产调查
如果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法院可采取调查手段,如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形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
采取限制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及相关消费行为,以此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追究拒不执行罪
对于恶意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申请拘留或罚款
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拒绝履行,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或罚款,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中止执行
如果采取上述措施后,被执行人仍无法履行义务,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执行时,再恢复执行。
建议原告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尽可能提供详尽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以便法院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执行措施。同时,原告应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立即通知法院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