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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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15:41:10
结婚登记应当在 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具体来说,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对于涉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则应当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进行。
此外,如果双方希望在共同工作的城市领证,且该市已开通“跨省通办”试点,则一方或双方户籍在该市的,无需提供《暂住登记凭证》或《XX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可以在本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总结来说,结婚登记的主要地点为:
内地居民:
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涉及外国人:
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跨省通办试点城市:
一方或双方户籍在该市的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