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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采购方式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20:13:51    

确定采购方式时,管理者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采购物品的特性

高价值、技术复杂的物品适合竞争性招标或协商方式。

低价值、常规性的物品适合询价或协商方式。

采购需求分析

明确采购物品、数量、质量要求。

采购预算

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预算低于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可选择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

采购方式选择

根据采购性质、时间、订约方式、价格方式等确立。

政府采购法规定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采购类别

区分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

采购目录覆盖大部分项目类型,非目录内项目且预算超出限额可委托专业采购机构。

采购金额

货物采购金额超过一定限额(如200万元)必须遵循公开招标流程。

金额未达限额的可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

适用条件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公开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急需采购、准备投标文件耗时或成本高的情况。

询价采购适用于合同价值低、价格弹性小的标准化货物或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特定供应商采购、供应商拥有专有权、无合适替代标的等条件。

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需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