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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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9 20:13:51
确定采购方式时,管理者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采购物品的特性
高价值、技术复杂的物品适合竞争性招标或协商方式。
低价值、常规性的物品适合询价或协商方式。
采购需求分析
明确采购物品、数量、质量要求。
采购预算
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预算低于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可选择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
采购方式选择
根据采购性质、时间、订约方式、价格方式等确立。
政府采购法规定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采购类别
区分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
采购目录覆盖大部分项目类型,非目录内项目且预算超出限额可委托专业采购机构。
采购金额
货物采购金额超过一定限额(如200万元)必须遵循公开招标流程。
金额未达限额的可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
适用条件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公开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急需采购、准备投标文件耗时或成本高的情况。
询价采购适用于合同价值低、价格弹性小的标准化货物或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特定供应商采购、供应商拥有专有权、无合适替代标的等条件。
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需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